来源:火狐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4-02-24 22:05:00
为进一步服务台胞台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普法宣扬力度,进步台胞辨认虚伪违法广告的才能,引导台资企业经过合规营销防止违背广告法相关规则,现将海淀区商场监督办理局2022年发布的部分违法广告典型事例共享给在京的台胞台企,帮我们知法懂法、遵法运营。
当事人在其运营的微信大众号“XX”中,发布的文章“荷尔蒙躺瘦术”以及“燃脂减肥舞”中,运用了“不必饿不必动不必痛天然瘦终身瘦……在24天荷尔蒙减肥术的头几天,我就轻了5斤。24天后,我对身体有了史无前例的掌控力,感觉好多了,身段变好、气色变好,日子变得轻松健康。”“@学员娜娜 屡次减肥失利,经过燃脂舞3个月减44斤,从140斤到96斤”等内容。当事人在其运营的微信大众号“XXXX百科”中发布的文章“古法摄生驻颜美体术”中,运用了“课程收成:祛斑美颜、防脱发、抗老抗衰、苗条身段、进步免疫力、五脏调度、排毒祛湿、体质调度”等内容。以上文章中均有推销课程,并供给了购课价格、二维码,归于广告发布行为。当事人发布“荷尔蒙躺瘦术”“燃脂减肥舞”两篇广告,取得广告费用2017.28元。发布“古法摄生驻颜美体术”广告,取得广告费用8000元。
当事人发布“荷尔蒙躺瘦术”“燃脂减肥舞”两篇广告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则,构成了发布含有对训练作用作出明示的确保性许诺、运用受益者的名义作证明的违法广告行为。当事人发布“古法摄生驻颜美体术”广告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则,构成了运用虚拟、假造或没办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查询的终究成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资料的虚伪广告行为。北京市海淀区商场监督办理局于2022年2月作出行政处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第五十五条第三款,没收广告费用10017.28元,罚款32069.12元。
本案推销减肥课程,归于训练广告,其运用个例进行杰出宣扬,以偏概全,简单使消费的人发生盲目信任的心思,因而,《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则,教育、训练广告不得含有运用科研单位、学术组织、教育学习办理机关、行业协会、专业技术人员、受益者的名义或许形象作引荐、证明的内容。日子中,经过科学训练的确可以到达强身健体的作用,但涉案广告宣扬“祛斑美颜、防脱发、抗老抗衰、苗条身段、进步免疫力、五脏调度、排毒祛湿、体质调度”,这些作用大部分无法经过科学方法有用验证,更无法确认这些作用与所推销课程的直接相关,归于以引人误解的内容诈骗、误导顾客的虚伪广告行为。
为了更好展开“我为台胞办实事”作业,做好面向两岸民众特别是广阔台胞的普法宣扬,“京彩台湾”特邀北京市台办公职律师钟智,为您解读身边的各类热门法律问题。
钟智,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职律师;北京涉台商事胶葛调停中心调停员;北京多元调停开展促进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