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火狐网页版
火狐网页版
全国客服热线:

13813676517

经典案例

【48812】人民法院遵循施行民法典典型事例(十一)浮梁县人民检察院诉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来源:火狐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4-05-04 04:25:23

  原标题:人民法院遵循施行民法典典型事例(十一)浮梁县人民检察院诉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本案是我国首例适用民法典惩罚性补偿条款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子。民法典侵权职责编新增规则了对环境形成污染和损坏生态的惩罚性补偿制度,遵循了“绿水青山便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增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是构建天蓝地绿水净的夸姣家乡的法治保证。审理法院在判令被告承当生态环境修正费用、环境功能性丢失等补偿性费用之外,采纳“基数+倍数”的核算方法,结合详细案情决议以环境功能性丢失费用为核算基数,考虑侵权人片面差错程度、侵权结果的严峻程度、侵权人的经济能力、补偿情绪、遭到行政处罚的状况等调理要素确认倍数,从而确认终究的惩罚性补偿数额,为正确施行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坏职责惩罚性补偿制度供给了有利学习。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侵权人违背法律规则成心对环境形成污染、损坏生态导致十分严峻结果的,被侵权人有权恳求相应的惩罚性补偿。